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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银座股份公告称,其旗下公司星座汇诉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一案,星座汇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事情起源于2019年12月3日,星座汇与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输出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星座汇为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业项目提供筹备、运营等商业运营,在合同履行期间,星座汇同意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银座”店招并允许商业冠以“银座”名称。冠名托管费、招商佣金、原告人员费用等均由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随后,星座汇派遣相关人员并履行合同义务,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却以银座卡使用等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原告星座汇认为该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形下,星座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银座股份在此次上诉中认为,一审法院将星座汇的“会员资源”等同于“银座”的会员资源再等同于包含“银座卡”的“银座”的会员资源,属于事实认定严重错误。在此基础上,一审法院以案涉项目无法使用“银座卡”认定星座汇构成根本违约,显然是错误的。安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强制星座汇人员离场后再发函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安泰公司应向星座汇支付违约金。
银座股份表示,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安泰房地产公司向星座汇支付开业前招商佣金100万元、2021年冠名托管费70万元、人事费用78.32万元以及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同时,由安泰房地产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编辑 汪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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